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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語教師/儲備教師甄選公告

條件:
具中華民國國籍,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,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:
(一)取得教育部「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」者;
(二)國內各大學經教育部立案之華語文/閩南語相關系所畢業;
(三)國內各大學經教育部立案之華語中心師資培訓課程結業者(最低培訓時數72小時)。
報名截止日期:2012年1月30日(一)以郵戳為憑。
詳細資料請至本中心網站下載(http://www2.nsysu.edu.tw/CLC),謝謝!
聯絡電話:07-5252000轉3030胡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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